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37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即将报名
截止日期: 2025-04-11 16:00
工作地点: 盐城
公告详情
为广泛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技人员队伍,江苏省建湖县人民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县第三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县域医共体运营发展中心6个单位决定校园招聘37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详见《江苏省建湖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度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3日后出生),具备执业医师证和规培证并取得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3月13日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专业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
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招聘对象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5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健康建湖公众号和有关高校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二)报名方式、地点、时间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3 月13日8:30—4月11日16:00期间,将相关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各招聘单位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需以“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命名,按照报名所需资料要求将原件正面扫描制定为一个PDF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所需报名材料请勿以复印件扫描,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现场确认:考生可根据报考岗位选择相近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因特殊情况未进行网上报名,亦可现场报名并确认。逾期未报名并确认者视为主动放弃。
2.具体安排情况:
时间 | 省份 | 现场确认点 | 详细地址 | 考试 地点 | 备 注 | |
3月13日—4月11日 | 江苏省 | 江苏省 南京市 | 江苏省卫生健康系统专场招聘会 | 南京市人才大厦2楼、3楼(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63号) |
徐州医科大学 | 具体时间待定,详见各高校就业信息网 |
江苏省 徐州市 | 徐州医科大学 | 徐州市铜山路209号徐州医科大学主校区教学主楼教室内 | ||||
安徽省 | 安徽省 蚌埠市 | 蚌埠医科大学 | 蚌埠市龙子湖区治淮路801号 | |||
黑龙江 | 黑龙江省 齐齐哈尔市 | 齐齐哈尔医学院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大街333号 | |||
河南省 | 新乡市 | 河南省新乡医学院 |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 |
(注: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邮箱通知,在拟赴现场确认点前,咨询招聘单位联系人,确认行程安排)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现场确认
1.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现场确认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江苏省建湖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③近期白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④学历及学位证书、学信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信网认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2023、2024年毕业生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还需提供空白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⑥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⑦其他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
报名表需提供经本人签名的原件,其他材料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由招聘工作组对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或本科及以上的紧缺专业岗位设1:2开考比例,其他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发放《考试通知单》,告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考试集中安排在徐州医科大学。
四、考试及签约
1.考核方式
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专业化面试和结构化面试各占50%)。
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各占50%)。(1)笔试:考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基础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一并入围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2.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结束后,无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他岗位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50%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现场签约
面试结束后,公布签约人员名单,由各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初步协议,并明确体检考察相关要求。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江苏省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专业岗位空缺时,在同一专业岗位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签订的初步协议失效。
六、公示、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及时向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提供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以便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3.聘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严格执行试用期制度和卫生行业执业准入制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或在3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5-80600071(建湖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0515-86214466(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告由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江苏省建湖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度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2:江苏省建湖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度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x
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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